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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官上任三把火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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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0:30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昨晚本人因情绪激奋,故口不择言,所发新帖中措辞过重,且个别观点及建议稍显偏颇。后经部分玉友及村长指出,本人仔细斟酌后,虚心接受指正,在此谨向各位玉友致歉。
     玉缘论坛成立已一年有余,成此规模,实属难得。纵观诸多玉器论坛,无论人气、玉友素质、论坛版块的丰富性、趣味性及论坛操作功能等方面,玉缘相较同类论坛可谓出类拔萃,我们没理由不对之倍加珍惜。
     近日论坛灌水之风呈愈演愈烈之势,已严重滋扰论坛之正常运行。我们不反对百花齐放、万艳争辉,但若是无所顾忌、不知节制,难免流于肤浅——正所谓物极必反。为肃清论坛风气,使论坛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,本人毛遂自荐充任版主。凡事在发展期间,总要做到未雨绸缪、防微杜渐,否则不良风气一旦放任自由、任其滋长,势必遗祸无穷。
     特殊时期特殊处理,既然玉缘阁同意本人出任版主,那么在本人所辖版块,本人要自行制定一些章程,望各玉友大力配合协作、自觉遵守。论坛乃大家之论坛,各位都有责任共同管好论坛。
     第一,自今日起,各玉友每日发帖总量不得超过10帖,出此下策,实是迫不得已,因风气已然形成,若非铁腕大棒,恐难见成效;
     第二,发帖请根据新帖内容自觉选择所属版块(帖子性质归档昨日楼外楼之帖已作详细说明,请参看),若经发现新帖发错所属版块,恕本人不予转帖,一律删除,且记入当日已发帖数量。诸君既是爱玉之人,品性素质应属高层,对于帖子内容所应归档属性自是一目了然,若还一味乱发新帖,视同恶意增加本人工作量,以扰乱论坛论处;
     第三,自今日起,本人将在所辖版块有选择地删除一些重复之帖,删除标准根据发帖时间顺序而定,后发的重复帖一律删除(在本人所辖版块之帖若在其他版块亦曾发过的,本人会协同其他版块版主商议处理),望有被删除帖子的玉友谅解。
     自行制定之章程暂定以上三条,除自觉遵守玉缘阁原有规定外,望在本人所辖论坛发帖之玉友自觉遵守,得罪之处,望乞各位谅解。各位玉友若有好的建议,望踊跃发言,本人虚心受教。
     
        “沧海横流,方显英雄本色” ,最后希望大家共同携手,打造好玉缘阁论坛品牌形象。
        谢谢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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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0:49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!我第一个支持。我真觉得惭愧,当了这么久的斑竹,却没为玉友们发点有知识性,有用的帖子。不仅没有为大家服务,还给大家添麻烦了~在这向大家表示歉意!
最后我希望大家都能照新斑竹的意思,多发些有用的帖子~(灌水的帖子尽量少发),这样通过大家的努力把“玉缘论坛”越办越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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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1:0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严重[emb6][emb6][emb6]论坛是偶们的家,大家共同爱护.[emb1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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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1:12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/灌水[emb1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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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1:49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样的想不[emb6]都不行呀!!!哈哈,加油好好干吧,大家多学习知识要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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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1:57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静观其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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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2:00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问:
删除的有显示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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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2:37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删除的不会有显示,连根毛都不会留,呵呵。

这火烧的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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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2:42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恭喜   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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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 22:5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,当然支持,

相信在大伙的配合之下,论坛很快会大有改观的,期待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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